我校于2023年06月29日发布的《2023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》中关于面试及聘用规定做如下调整:
一、第四条面试
原公告为:笔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:3比例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
现调整为:笔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性别招聘计划总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;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:3比例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
二、第五条体检与考察
原公告为: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、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岗位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,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。
现调整为: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、面试总成绩按招聘总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统一排序,即辅导员男(或女)前5名为事业编制,辅导员男(或女)6-10名为自收自支,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。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
2023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