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了加强外聘教师的管理,根据《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》(吉工师字﹝2016﹞135号)要求,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7月7日下午4点前,向人事处和教务处申报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计划,报送材料详见附件。未报送外聘教师计划的原则上不得聘任外聘教师。特别注意: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、相当中级技术等级职业资格或博士学位;聘用企业人员须在审批表上做出明确详尽的聘用原因说明,可附页;须提供本学院学生总数,以便核定外聘教师数量。
人事处联系人:矫利伟 联系电话:86908131 报送地点:行政楼人事处202室
人事处
2022年7月5日